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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公积金租房代取-实实在在的办理方案!

发布日期:2026-03-26浏览次数:15

黔东南公积金租房代取-实实在在的办理方案!

申请人租赁本市市场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经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申请人的租赁行为应当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无配偶关系的2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个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职工需要向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购房合同、装修合同等。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一般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提取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一般会有一定的限制。职工需要根据当地规定的时间节点提出提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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